咸寧網訊(香城都市報記者葛利利 實習生戴佳歡 通訊員孫曉華)常言道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。日前,咸安男子李某(化名)凌晨偷完車回家補個覺,早晨去派出所辦事,就被民警“請”進看守所。
據了解,李某此前因盜竊兩輛電動車被咸安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。15日拘留期滿,李某出看守所當晚,又跑到咸安一小區(qū)盜取了一輛電動車。盜取了電動車后,李某回家。
第二天一早,李某想著被拘留前,手機被派出所民警扣留。于是,他大搖大擺地來到咸安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領取自己的手機。
讓李某沒想到的是,他凌晨盜車一幕正好被小區(qū)監(jiān)控攝像頭拍下,失主在他來派出所之前報案。民警正在查看攝像頭時,李某“自投羅網”,被民警直接擒獲。
目前,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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